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借款纠纷一案经申请人申请,萧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因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被其名下的位于南京江宁区的房产进行查封、拍卖。该房产由被执行人儿子李某某长期居住,执行干警与李某某沟通后奔赴南京,在其配合下完成评估等程序,买受人石某在网拍平台上成功竞拍案涉房产。
因李某某孩子今年面临中考,李某某提交书面申请,希望延迟一个月,待自己孩子考试结束之后再进行腾房。为切实保障买受人权益,也为了善意执行,法官知悉上述情况后再次奔赴南京,协助石某完成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另就延迟交房询问石某意见,石某表示理解李某某的难处,同意延期交房。之后法官找到李某某,告知其可以延迟腾房同时张贴通知,令其6月底搬离,否则将进行强制腾房。
时间来到6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执行干警来到南京涉案房产处,完成最后一步交接。此时李某某已经搬离,石某在指定地方找到了房屋钥匙,在干警做出房屋剩余物品清单后表示均交由买受人自行处置,从而完成房产验收并签字确认。
每一次法拍房的成功交付,都包含着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不仅彰显司法权威,也为善意执行、文明执法添上浓重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