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经萧县县直机关工委批准同意,8月11日,萧县人民法院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了机关党委委员、选举产生了萧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议由萧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杨晓军主持。
大会表决通过《中共萧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中共萧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及监票人名单。刘文思、朱元勋两名同志当选为机关党委委员;于建军、张玉珠、侯荣宇三名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委员,于建军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书记并代表机关纪委作表态发言。
大会在庄严的《国际歌》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