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萧县人民法院精准对接人民调解组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
近日,萧县法院黄口法庭出具“诉前调确”字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对李某甲与李某乙在萧县黄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2023年6月,李某甲与李某乙因停车问题双方发生纠纷,李某乙对李某甲作出有损人格的行为,双方发生争执、矛盾尖锐,经公安机关对李某乙行政处罚后李某甲仍气愤不过。李某甲以身心及精神受到极大伤害为由起诉要求李某乙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因李某甲与李某乙系邻居关系,且双方家人情绪激动,处理不好将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后果,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庭在收到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后,第一时间委派萧县黄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收案后及时与李某乙联系,经耐心释法析理,对李某乙进行批评教育,李某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李某乙自愿赔偿李某甲3000元;二、在以后双方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友好相处。双方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矛盾得以化解。
萧县法院将持续开展诉源治理,抓前端、治未病,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