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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法院:历经七年闹离婚 耐心调解终释怀
作者:葛伟  发布时间:2023-10-17 10:55:3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萧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该案双方当事人矛盾争议大,历经七年,当事人五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在民一庭黄荣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就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简介



原告白先生与被告王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于2001年举行婚礼,于2006年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婚后于2002年生育一子 (2018年因故去世),又于2006年生育一女。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夫妻关系紧张。原告自2016年7月起多次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是原告撤回起诉,第二次是因原告经合法传唤不到庭,被按撤回起诉处理,第三次和第四次因双方矛盾较为复杂、证据不足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对两次判决不服均上诉于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维持原判。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白先生认为双方仍无和好可能,遂于2023年8月再次起诉至萧县法院,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并要求就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案件受理后,法官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矛盾所在。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各自释怀。王女士与白先生自愿离婚;婚生女由王女士自行抚养;白先生放弃婚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历经七年闹离婚案件至此得以和平解决。

法官寄语:

      今生相遇,本应惜缘。诉争七年,应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不代表责任结束,孩子幸福与否,并不取决于父母是否离婚,而是取决于父母是否尽到应尽的责任。虽然难以再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但应尽力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




 
责任编辑:萧县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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