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工在务工时意外身亡,家属与雇主签订了“一次性赔偿协议”,然而“私了协议”并未“事了”,28万赔偿显失公平,死者家属能否撤销协议获得救济?近日,萧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显失公平的合同纠纷,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同意在原赔偿协议基础上补充赔偿十万。
许某受雇于被告陈某、陈某甲从事劳务。2022年12月15日傍晚,许某在乘坐被告陈某甲驾驶的单排货车返回途中,因头部意外受伤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在未做尸检及未经公安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况下,许某近亲属,即本案三原告与二被告匆忙达成协议,协议约定由雇主向许某近亲属支付一次性费用28万元,分两期支付,首次支付18万元,第二期支付剩余10万元。在履行协议期间,许某近亲属以不知道雇工死亡赔偿标准,协议签订时存在重大误解,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赔偿协议。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吴秀丽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听取双方的诉求与抗辩,并针对双方的疑惑、矛盾争议之处,结合案件的证据进行释法说理,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提出切合实际的调解方案。最终,在吴法官的主持下和二被告所在自然村村委会副书记徐敬力的协助下,达成了由二被告在原赔偿协议约定28万元基础上,自愿再增加10万元赔偿金,双方再次签订补充调解协议。至此,本案得以化解,既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又坚守了公平公正原则,在不影响原调解协议的效力和履行的情况下,进一步弥补了受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庭后第二天,二被告如约履行了首期赔偿款10万元。
案件调解后,受害人近亲属亲自向法庭送来“为民伸正义 依法维主权”的锦旗,以表示对法院干警的真挚感谢。
法官寄语:
在生活中,发生侵权纠纷后,双方私下签订赔偿协议时,应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尽量避免私了,可通过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况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