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远的麻烦你们跑一趟,真的感谢你们……”近日,当事人靳先生及其母亲在家中向前来上门办案的萧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法官黄荣一行连声道谢,感谢黄荣法官为瘫痪在床的靳先生排忧解难。
2023年10月,原告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靳先生离婚,并请求婚生子由原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案件受理后,黄荣法官了解到靳先生曾起诉来院要求离婚,因双方未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另了解到,靳先生自2021年患有完全性脊髓损伤,已瘫痪两年。
考虑到靳先生的实际困难,并征得王女士同意,承办法官决定带着办案团队前往靳先生家里上门办案,将办案现场搬到了被告病床前。
经沟通调解,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在征求其子女意见的基础上,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临走时,靳先生及其母亲再次对法官上门办案表达了感谢。
“上门办案”,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同时,也获得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萧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办案理念,真正让人民群众享受到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