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黄荣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涉外离婚案件。
2014年原告郭某与日本籍被告某泉,在上海经朋友介绍相识,2016年7月在安徽办理结婚登记,2017年10月生育一女。因双方性格不合,尤其是在哪个国家居住成为两人在婚姻关系中无法解决的现实问题,郭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虽是日本国籍,但其在中国生活近十年,通晓中文并认识汉字,无沟通障碍。在双方都有调解意愿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离婚;婚生女由原告郭某抚养,被告同意每年给孩子抚养费25000元,给付至其大学毕业为止;被告要求婚生女每年去日本一次,被告自愿承担婚生女来去日本及在日本停留期间所有费用。至此,该起涉外离婚案件在双方相互尊重,和谐友好的氛围中圆满划上句号。
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萧县法院家事审判庭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为涉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了涉外司法效能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