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中共宿州市委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宿州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2023〕72号),萧县人民法院被评为“第十一届宿州市文明单位”。
近年来,萧县法院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一手抓审执业务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内涵,以文明建设带动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奋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下一步,萧县法院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发挥表率带头作用,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