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萧县人民法院“执行110 ”执行干警在一天内赶赴合肥与淮南,成功将两名被执行人拘传来院,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例一:
2019年,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借款19万元,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了借款用途并保证到期归还,约定如未按照约定归还,将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到期后,申请人多次向被执行人索要借款未果,遂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承办法官告知申请人,若得知被执行人的下落,可拨打“执行110 ”电话向法院提供线索。在申请人与执行干警的通力合作下,得知了被执行人正在合肥某地。3月19日,执行干警早早驱车赶往合肥,成功控制了被执行人后,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4万元,双方当事人就剩余款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案例二: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法院调解,第三人张某与原告李某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成立,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被告徐某自愿偿还原告李某欠款50万元。如逾期还款,原告李某有权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未到期款项。立案执行后,经承办法官采取线上划扣+线下查找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仍有部分款项未执行到位。鉴于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此案被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并不“终止”。3月18日下午,申请人拨打了“执行110”的电话,向值班干警告知了被执行人在淮南的具体地址。执行干警结束了合肥的执行任务后,立即驱车奔赴淮南,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至萧县法院。在羁押室,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对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面临司法拘留。最终,被执行人当场缴纳34万元案款,案件就此顺利执结。执行
今后,萧县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完善“执行110 ”制度,不断发挥执行强制力和社会威慑力,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