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县人民法院圣泉法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电话联系缺席当事人进行释法调解,顺利促成了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原告金某与被告罗某约定由原告提供服装加工材料,原告按照要求为被告提供了加工材料,但被告并未依约定完成支付全部材料货款的义务。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讨要,被告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货款仍拖欠13900元,原告遂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院依法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传票。庭审时原告未出席庭审,承办法官高雪松电话联系原告询问其未出庭原因并说明缺席庭审的法律后果,即原告若无正当理由不出席庭审,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原告表示因她本人在外地且不懂庭审规则所以未出庭。考虑到若按撤诉处理并不能实质性化解此起矛盾纠纷,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法官及时联系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并通过电话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被告向原告先行履行了5000元并就剩余货款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
萧县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加大调解力度提升解纷实效,真正把“案结事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