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被告方,经萧县人民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缺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并没有马上缺席判决,而是想办法继续联系被告,最终调解结案。
近日,萧县法院审理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开庭时被告未到庭。经过查询显示被告接收了电子送达的传票,打电话也无人接听。为查清事实彻底化解纠纷,干警多次下乡到被告居住地村委会寻找,最终通过村干部联系上被告的家人。
原来,案涉房屋所有权人小虎系二被告的儿子,因故早逝导致房屋贷款未能及时偿还,银行扣划了开发商的保证金用于偿还被告所欠房贷,后开发商以小虎父母作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偿还代付房款及违约金29万余元。经过接待老俩口并询问其意见,了解到两被告近期在徐州居住,案涉房屋现由其亲戚居住,因经济困难未能按时偿还贷款。经过法官积极有效的协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给付房款21万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萧县法院始终坚持将“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为当事人考虑,全力促进案结事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