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萧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萧县刘套镇某村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当地村干部及部分村民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2023年11月份,被告人张某在自家院内非法种植罂粟,2024年4月19日,萧县公安局民警查获了其种植的罂粟,共铲除并销毁707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萧县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以案释法,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宣传,讲解了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等,并发放禁毒宣传单,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共同创造无毒的良好乡村环境。
此次巡回审判,加深了村民对毒品及毒品犯罪的认识,起到了“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实现了警示与教育、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