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判职能,实现“零距离”化解群众纠纷,萧县人民法院杨楼法庭将庭审“搬进”村委,通过联合乡镇政府及村委干部力量,成功化解20户村民的“心结”。
2012年,被告刘某租赁20户村民土地用于种植景观树,约定每年租赁费用为1000元/亩,于每年12月底前付清下一年的租赁土地租金。后刘某未按照约定履行给付租金义务,村民们多次向其催要未果。
杨楼法庭在得知20户村民欲诉至法庭后,遂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副院长李枚娟带领承办法官多次到当地政府及社区详细了解案情,耐心梳理当事人的矛盾问题,从情理到法理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因该20起案件所涉当事人较多,且案件的原、被告均为村民,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考虑到系列案件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承办法官决定开展上门巡回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为避免当事人矛盾激化,耐心地向被告释明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法律法规,并给予了被告充足且合理履行期限,村民们对该期限也表示认可,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调解结束后,杨楼法庭干警积极做好答疑工作并结合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相关法律知识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实现巡回审理一案、普法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巡回法庭的开展切实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彰显了“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下一步,萧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巡回法庭、普法宣传等方式,延伸司法触角,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