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规定,12月11日,萧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命庭长宪法宣誓仪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祖承逖监誓,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龙主持宣誓仪式。执行局(庭)局(庭)长张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敏峰两名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审判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规定,12月11日,萧县人民法院举行新任命庭长宪法宣誓仪式。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祖承逖监誓,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龙主持宣誓仪式。执行局(庭)局(庭)长张英、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刘敏峰两名同志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宪法宣誓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审判的重要举措。